弹劾 tán hé
由国家的专门机关对违法失职或职务上犯罪的官吏采取揭发和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弹劾 tán hé
由国家的专门机关对违法失职或职务上犯罪的官吏采取揭发和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拼音: tanhe
拼读:特(te1)啽(an2),弹(tan2)|喝(he1)鹅(e2),劾(he2)
五笔: xuyn
语法:
语法:
【0】身为监察委员,对于公务员失职提出弹劾,本是名正言顺的事。
【1】训政时期,监察院拥有弹劾、审计、调查、纠举、建议、监试和同意等监察权。
【2】再将不法役者尽皆弹劾,除残去秽,吏治以澄!
【3】他以“谤讪朝政”的罪名弹劾苏轼。
弹劾,是指由法律或宪法设定的,当享有特别权利(或豁免权)的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法官等有特定的违法行为(如叛国,腐败或与其职业道德不相符的行为等)时,对其进行刑事追诉的一种程序。